本方法不适用于硬质泡沫材料或夹层结构的泡沫材料
本方法使用的试样按所选尺寸模塑或机加工 , 也可以从模塑件、层压板等片材类的成品或半成品上切削或冲压而成 , 切削或冲压所得试样与未加工注塑试样无可比性
拉伸弹性模量、杨氏模量 E ,定义为应变值分别为 0.0005 和 0.0025 的两个点所对应的应力值之差与应变值之差的比值。此定义不能用于薄膜和橡胶 , 对韧性材料此定义避免在线弹性范围内实测应力 / 应变曲线非线性
拉伸速度控制恒定,精度符合要求( ISO5893 )
夹具使试样长轴与通过夹具中心线的拉力方向重合(对中销),防止试样相对滑动,ZUI好使用夹持力随试样所受力同时增加的夹具,夹持系统不能在夹具处引起过早破坏 , 确保试样在一个符合标准状态下被拉伸
负荷指示器应同能显示夹具中试样承受的总拉伸负荷的机械装置相连,机械装置在规定的试验速度下应基本上没有惯性滞后,指示负荷的准确度至少为实际值的± 1%, 通常为 1 级精度和 0.5 级精度,分别表示精确到读数的 1% 和 0.5% ( ISO5893 ) .
引伸计应无惯性滞后,标距变化的测量精度至少 1% ,系在试样上时应使试样产生的变形和损坏ZUI小,伸长计与试样间无滑动。相当于测量模量时,在 50mm 的标距上变化± 1 μ m
测量试样宽度和厚度的仪器至少能读到 0.02mm ,测量头的尺寸和形状要适于试样,不应使试样因承受压力而改变尺寸 , 软质材料测量仪带有扁圆压头,能对试样施加 20 ± 3Kpa 压力 .
使用光学引伸计必须在试样上标出标距,标记离试样中点的距离大致相等,标记不能刻划、冲压,不能对试样有影响,所划平行线要尽量窄,标记间测量精度至少 1%, 测量频率可通过标距、精度、试验速度以及夹具间距计算
试样检查,无扭曲、划痕、毛刺、气泡、平行面、垂直面,如有一项不合格则舍弃,或机加工到合适尺寸形状 , 不建议使用经机加工的试样
各向异性材料,需测量泊松比时,加纵向应变规 , 必须明确材料拉伸方向、纵向、法向
在肩部断裂或肩部弯曲扩展到整个肩宽的哑铃形试样应作废 , 另取试样重做 .
在夹具内出现滑动或在两夹具 10mm 以内断裂,或过早破裂的试验应重新进行,试验数据不得随意舍弃 , 任何一次试验数据变化都是受试材料性能变化的函数 .
夹持。试样的长轴线同试验机的轴线成一直线,紧固前必须先稍微绷紧试样再夹紧 , 确保受力方向,防止试样滑动 .
预应力。试样在试验前应不受应力 , 尤其在模量测量时,确保试验初期小形变测量的准确度。
引伸计的安装。引伸计校准、安装在标距上并调正,如有必要,测量初始距离 , 引伸计安装规范直接影响所得到的应变值是否准确 .
试验速度。每种试验速度下的测量,应分别采用单独的试样。弹性模量测量应选择标距每分钟尽可能产生 1% 应变的速度。速度选择应取决于材料、使用条件和所要测量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