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采用十字划格法评价汽车塑料内饰件耐刮擦性的实验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开发车型的塑料内饰可见塑料零件。本规范不适用于塑料表面喷涂的零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ISO 7724 Paints and Varnishes- Colorimetry
3 试验仪器及辅助设备
划格仪器(比如:马达驱动十字划格工具,YN-EST2型)
刮擦针:带球形末端的圆柱状硬金属针(直径:(1±0.01)mm)分光测色仪:满足 ISO 7724 的标准。
测量几何:d/8o
光源类型:D65 标准光源
注 1: 不得使用超过 20000 次刮擦头进行试验。注 2:测量时不包括镜面光。
4 样品
测试样品应从产品上切取,形状应尽量平整,保证试样与固定台面及测色仪平面保持均匀接触,试样尺寸应足以在表面形成40mm以上划痕。样品表面应保持完好,不得存在划痕、污渍、油脂等。
用于首件认可时,应至少测试3个试样。用于常规质量控制时,至少测试1个样品。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环境调节
测试前试样应在 23±2℃,50%RH 的标准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 48 小时,并在该条件下进行测试。
5.2 测试程序
将样品固定牢靠并调试好机器。按规定的载荷(可选载荷见表 1)对刮擦针加载, 然后以 1000±50mm/min 在试样表面划格,划格线长度≥40mm,ZUI少划 20 条平行线, 线与线之间的距离为 2mm,然后按相同程序沿垂直方向划线(见图 1)。然后在划格区域旁边标注所用载荷。
表 1 可选择的载荷
序号 |
载荷[N] |
1 |
5±0.05 |
2 |
10±0.1 |
3 |
15±0.15 |
4 |
按图纸规定 |
注:如果材料规范、试验计划或工程图纸中未规定, 3 个载荷都要进行试验。
图 1 十字划格示意图
6 评价方法
按 ISO 7724 测试刮擦区域试验前后的亮度变化△L*(分别测试 5 次,取平均值),用于评价测试样品的耐刮擦性能。
7 报告
将试验报告和测试后的样板一起交与长安相关部门进行判定。
与本规范所规定的试验条件不同之处(比如,试样数, 测试时间等)应在零部件图纸、试验计划、测试报告等文件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