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68559199
服务时间 8:00-18:00 (工作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CNAS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日期:2011-02-16  706人浏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年2月1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了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转换实施安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关于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转换实施安排的通知

相关实验室和评审员:

  经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1年2月1日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就文件修订情况和转换实施安排做出说明:

  一、文件修订说明

  CNAS-CL13:2011是对CNAS-CL13:2006的**次修订。本次修订根据实验室认可和检测技术的发展状况,基于明确认可要求、确保认可质量、降低认可风险的原则,结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技术委员会机械专业委员2

  会行业专家及相关方意见来实施。本次修订主要在条款5.2.1中增加了对道路试验驾驶人员的相关要求;细化了5.3.1条款中有关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相关要求;增加了5.5条款中关于设备的相关要求等,并进行了文字修改和调整。修订前后的差异详见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发布稿。

  二、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转换实施安排

  1. 新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3:2011)于2011年2月1日发布,2011年3月1日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该领域所有新申请的实验室(含对该领域的扩项)均应满足新版文件的要求。

  2.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4月31日为文件转换过渡期,过渡期间该领域新申请的实验室(含对该领域的扩项)按照CNAS-CL13:2011接受评审,已获认可实验室可以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文件接受评审,但实验室应分析CNAS-CL13修订前后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3. 2011年5月1日起,原CNAS-CL13:2006将停止使用,申请或获得该领域认可的实验室应该满足CNAS-CL13:2011的要求,CNAS在该领域的认可评审活动,包括初/复评、扩项、监督,均将按照CNAS-CL-13:2011要求进行。

  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实验室和评审员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本文位置:新闻资讯
注:苏州亚诺天下仪器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试验室品管检测设备研发生产!有相对丰富的经验、有实力强大的团队、有超强的生产管理能力,选购试验室检测设备首选苏州亚诺天下仪器。我们愿竭诚为您服务+86-512 6855 9199,您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
参与评论
©2010-2022 亚诺天下™ 版权所有苏ICP备11049648号-14 首页 | 关于我们 | 总经理致辞 | 企业文化 | 服务支援 | 成功案例 | 人才战略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