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4年,深圳全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3155宗,比2013年同期的1370宗增长130.3%,占投诉总量(58116宗)的5.43%。在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统计中,质量不过关占汽车类投诉总量的40%,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从具体数据上看,汽车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燃油系统、零配件、车身外观及内饰等方面。而合同纠纷则占汽车类投诉总量的30%,其中涉及经销商要求消费者加价提车、以欺骗性价格销售汽车、经销商不按时交车、交付车辆与合同不一致、以各种理由不退定金、不按要求办理手续、绑定保险强制消费等。另外,统计结果还显示,消费者对于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的投诉问题突出,占汽车类投诉总量的25%,包括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收费高、无统一标准、夸大故障、过度维修、汽车零配件以次充好、用非原厂件冒充原厂件以及检测鉴定难等。
汽车消费类投诉增长迅速,表明消费者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但在处理纠纷上却喜忧参半。为此,深圳市消委会特别提出了制定严格的汽车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及相关规范的建议。
“建议要在行业内推行社会团体标准和经营者自我声明制度,加快拟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对汽车产品质量起到强制性的约束和监督作用。”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虽然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以及退、换、修的条件等,但由于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有关汽车投诉的调解成功率不高。
深圳市消委会表示,近年来因为标准缺失导致行业乱象丛生,门槛极低、恶意竞争的现象,越来越频繁地被曝光在“消费者投诉榜”中,而投诉量暴涨的背后,不仅仅反映了消费者对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担忧,同时也是驱使汽车行业往健康方向发展的一股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