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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
三项措施做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
2010-05-22 04:441230
  为进一步加强晋中市榆次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切实发挥计量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晋中质监局榆次区分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市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对用能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通过对用能企业年耗能情况的调查核实,明确了企业的耗能情况。二是查看企业落实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备了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落实了管理要求。三是让企业查摆自己的不足,并按照要求积极完善,为迎接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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