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有範圍:本燃燒試驗裝置適用於鑒別汽車(轎車、多用乘客車、載貨汽車和客車)內飾材料水準燃燒特性。
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是採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和特定燃氣源 (液化石油氣或煤氣)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水準狀態的汽車內飾材料施焰若干時間,以試品點燃、持續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
主要參數:
該設備由控制箱、燃燒箱、燃燒燈、電磁閥、高壓點火器、試品夾具、煤氣管和信號控制線組成;
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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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9.5mm ± 0.5mm長約100mm本生燈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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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傾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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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垂直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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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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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m ± 2mm 到100mm±2mm可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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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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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9s±0.1s可調(一般選擇為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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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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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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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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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或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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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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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 (顯示測試狀態下工作室內部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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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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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程式手動控制,不帶抽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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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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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8410-2006,FMVSS 57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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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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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mm寬×204mm深×360mm高(約0.0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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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外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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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mm寬×210mm深×550mm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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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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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20V,50Hz,≤3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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