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验是用于确定在规定的条件下试验火焰不会使部件起燃,或试验火焰引燃了可燃部件,但是部件的燃烧持续时间或燃烧长度是有限的,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落下的燃烧或灼热颗粒不会使燃烧蔓延。
试验主要目的:
针焰试验仪是用规定尺寸 (Φ0.9mm ) 的针状燃烧器,通以特定燃气 ( 丁烷 ) ,以 45°角定时定向施燃试品,视试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时间和燃烧长度来评定设备内部因故障条件造成的小火焰的着火危险性。
试验主要方法:
将试验火焰施加到试验样品ZUI易受到火焰影响的表面部位,此火焰由正常使用、故障条件而产生。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应按有关规范中的规定。
试验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与试验样品表面接触的位置。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将试验火焰移开。
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间试验样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烧器可与垂线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烧管,燃烧器顶端中心与试验样品剩余部分之间保持8 mm ± l mm 的空间,忽略熔化的材料丝。
当有关规范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应注意确保前面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要进行的试验的结果。
常用标准:
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IEC60695 -11-5:2004 针状火焰试验方法.装置、证实试验协议和指南
GB/T5169.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 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
试样样品尺寸:
无特殊要求的成品样品即可。
针焰燃烧测试示意图